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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王云昌副厅长在省2021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21/9/14 16:32:06 来源: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网 浏览:1058次

按:2021年9月9日下午,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王云昌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今年全省住建领域“质量月”活动做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对下一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取得实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王云昌副厅长在省2021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会议,目的是大力宣传“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活动主题,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和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规划和建设要强化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抓好全省住建领域质量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质量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加强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管理首要责任和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迅速启动“质量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行动,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和标杆企业示范项目现场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通过样板引路、标杆引领,积极推广工程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先进工艺和“四新”技术运用,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在全行业掀起“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活动高潮。今天,省住建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启动了2021年度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并在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光苑项目举办了观摩活动,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会后,将视频资料下发各地、各单位、各企业,供大家学习借鉴。

二是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筑施工垃圾减量化和绿色建造贯穿到工程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和工程建造的精细化。积极开展以工程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两项指标必须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性。同时,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和质量竟争力,促进建筑行业整体质量稳步上升。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和自检自查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社会关心关注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第97次党组会议要求,省住建厅将于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组织开展对全省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重点要发现一批、处罚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切实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在全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教育培训作用,督促企业加大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力度,全面普及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激发质量创新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和能力。今天的第四项会议议程,将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开展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提升。

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有关工作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和新的《安全生产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追寻住建系统质量发展重大历史事件的实践者和亲历者,讲述鲜活的质量安全故事。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制作“质量月”活动宣传材料,推动质量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项目、进工地,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一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不断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制,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公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大力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工序质量样板、实体样板和标准员管理制度。  

二是推进绿色建筑和新技术应用。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提升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占比和竣工阶段占比,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积极开展绿色装配式建筑“四新”技术与建材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的比例。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检测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行为监管力度,规范检测市场行为,督促落实见证取样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材料实验检测信息化、检测报告防伪等制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是积极创建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深入开展省、州市、县区级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和观摩活动,2021年,全省计划创建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不少于100个,充分发挥“样板引路”作用,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全力支持企业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和更多的“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全面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经验。

五是严格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报告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监理报告制度,落实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急报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现场监督作用。同时,要督促监理单位按要求配备监理工程师,严格履行监理义务,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质量安全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并运用“约谈”“曝光”“黑名单”“信息互联互通”“挂牌督办”等制度,健全诚信奖惩机制,有效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对管理混乱、群众投诉较多、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增加抽查频率,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过筛式排查,并实行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八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和《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全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管人员的考核管理,省住建厅将于本月起开始组织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管人员进行考核,有效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省住建厅将于9月14-15日组织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各地要组织好本系统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最后,我宣布:2021年度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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