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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1/8/26 14:56:09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浏览:800次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

为响应《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发改运行〔2021〕628号),支撑启动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工作的落实,现根据《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61号),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题目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管理网(http://www.ynbzde.com)--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ynbzde.com)进行注册并填报项目信息。首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仍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三)申报程序。为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申报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书。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在线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具体工作由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承担。

(四)申报时间。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富春、莫飞,0871?64320643。

附件:2021年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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