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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4/3/5 10:41:01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5364次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要求,为巩固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成果,着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并印发你们。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附件: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日
 
 
 
附件
 
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按照试点,样板引路,经验推广示范,全面启动的原则进行。建立治理长效机制,使得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基本完成新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制度的建立,将新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纳入参与建设各方建设管理制度;2015年,加强新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的管理,确保治理的效果;2016年,加强新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的检查,树立典型,推行治理示范项目;2017年,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全省推广。
二、主要任务
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点:
(一)屋面、外墙及室内卫生间、阳台等部位渗漏。
(二)模板制作安装粗糙,安装不牢固,出现爆模、漏浆的现象。
(三)现浇混凝土施工缝留置随意、不规范,混凝土结构、楼面板及墙面产生裂缝现象。
(四)砌筑砂浆、粉刷砂浆原材料把关不严、配合比失控。
(五)楼面板厚度及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
(六)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跑、冒、滴、漏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七)建筑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安装不规范,穿墙、穿楼层不设套管等。
各州(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治理重点基础上补充、细化确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每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订实施计划(2013年)
1.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2.各州(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组织保障机构和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同时,要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二)实施推进(2014-2016年)
1.建立健全治理防治制度(2014年)
(1)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机构。
(2)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提出本地区专项治理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按计划开展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
(3)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措施制度,制订、修订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标准规范,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和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新建住宅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建立专项治理方案,针对项目的特点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明确治理目标。
(5)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范、技术措施(如限位卡、铝模板)的宣讲、培训。
(6)制定省级考核办法,对州(市)实施年度评比考核。
2.强管理、见实效(2015年)
(1)强化新建住宅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管理,施工过程要有记录、有影像。
(2)强化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意识,特别是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开展专职质检员继续教育,强化砼工、模板工、水电工等一线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3)新建住宅工程项目的验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对常见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过程和治理效果要有体现,要见实效。
(4)各州(市)建立新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治理,确保工作成效。
3.重检查、树典型(2016年)
(1)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样板间制度;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具备条件的鼓励申报省级工法。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项治理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州(市)好的做法和经验,观摩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提出防治措施。
(三)总结推广考核(2017年)
1.组织召开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
2.将专项治理工作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建章立制,巩固治理成果,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3.对16个州(市)进行全面考核,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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